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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欣平)进入冬季用电高峰,居民用户开始关心自家的用电量是否会超过阶梯电价划定的第一档电量。记者昨天从上海市电力公司获悉,截至11月底,全市居民用电超过阶梯电价划定第一档电量的占10.21%,其中超第二档的7%左右,超第三档的3%左右;预计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全年超第一档用电量的居民用户将在15%左右。对于超档用户,杠杆作用将逐步显现。上海市居民阶梯电价方案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执行范围为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度电量为单位实施。实施阶梯电价后当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按年电量水平划分为三档,第一档为每户0—3120度(含),第二档为每户3120—4800度(含),第三档为每户4800度以上。
上海市电力公司提醒广大居民用户,市场上各种取暖设备品种繁多,为了安全用电,请务必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同时请尽量不要同时使用空调、取暖器、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为了节约用电,也请合理安排大功率电器在夜间低谷时段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