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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唐琼)昨天上午,本报律师团走进了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聚兴园居委会活动室,为居民开展了“小区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并现场解答了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
本次走进社区的律所是京华律师团成员之一的雄志律师事务所。讲座吸引了社区居民和物业工作人员前来参加。主讲吴广松律师将业主维权话题,分为房屋质量、物业服务、停车管理三大热点,用典型案例进行了解析。在义务法律咨询阶段,几位律师还针对居民提出的财产继承、遗嘱设立、婚房归属等法律问题进行了答疑。
本报律师团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深入社区,讲解法律问题。对此活动感兴趣的社区,可发送电子邮件到jhlvt@sina.com.cn报名参加。
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公司以未缴物业费为由不允许装修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对未缴物业费可另行单独主张。
>>案例答疑
业主未缴物业费物业不得禁装修
张先生问:我最近正装修房子,但物业以我未缴物业费为由,阻止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入小区。这样做合法吗?
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