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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以尚未生效的承包合同为幌,招揽投资合作,骗得投资方20多万元的合作保证金后逃匿。现该男子因涉嫌诈骗被河西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
11月初,王先生前往公安河西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自己被合伙人骗走24万元保证金。原来,从事建筑工程业务的王先生于今年1月经朋友介绍与李某相识,李某自称刚揽下了一个承包工程,正在寻找合作伙伴。见王先生很感兴趣,李某拿出承包合同,证明自己所言非虚。这是一份拆除工程的承包合同,甲方为本市河西区一家企业,乙方为李某。该企业工厂厂房因迁址需要拆除,李某负责具体拆除任务。有了这份合同,王先生很快决定与李某合作,并按李某要求,当即支付了24万元的“合作保证金”。
过了半年,项目迟迟没有开工,李某以工厂没有搬迁完毕、拆迁工程延后等理由多次拖延,最后干脆电话关机。王先生顿感不妙,亲自找到承包合同的甲方,得到的答复却是该承包合同并未生效。原来在承包合同中还附有一个重要条款,即自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入场并开工,合同才正式生效。承包合同是2011年11月签订的,这就意味着王、李二人商谈合作时该承包合同已丧失了生效可能,是一个无效合同。
公安河西分局经侦支队接报后,迅速对李某展开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秘密跟踪布控,12月1日下午,办案民警在河东一出租房内将李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男,45岁,山东省人)对其用尚未生效的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此,警方提醒投资经营者,对于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合同,一定要仔细研读或聘请专业人士审验把关,切忌因碍于面子或“过度信任”而匆匆签字。(记者尹娜通讯员赵健李新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