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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吴柳锋实习生何流)记者昨日获悉,从本月15日起,原由四川省食药监局审批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4个行政审批项目,将下放到至各市、州食药监局。
据介绍,此次下放的4个审批项目包括: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省食药监局要求,自本月15日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上述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发证、换证、变更、数据汇总、公告和监督管理工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证书等载明的“发证机关”和“行政许可章”,调整为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外,在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衔接期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有效期限届满的,其有效期限顺延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后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