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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日讯(记者王瑞)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大会上获悉,《哈尔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正式出台,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政策》规定,明年起,哈市政府将增加科技投入1亿元,扩大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规模。同时鼓励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持科技成果创业,并给予最高10万元的启动资金。
资金:明年政府增加1亿元科技投入
在增加财政科技投入方面,《政策》规定,哈市要确保各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实现法定增长,到2015年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7%。从2013年起,哈市政府将增加科技投入1亿元,扩大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规模。哈市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重点向科技型企业倾斜。
此外,哈市将加大政府科技信贷支持,市政府设立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应逐年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根据其贷款项目的具体情况,贷款担保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贷款担保额可放宽到2000万元以上,担保费可降低0.1—0.5个百分点。对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按其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总额,通过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给予最高2%的风险补偿。
奖励:毕业生持科技成果创业可得10万启动资金
《政策》规定,哈市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建立市科技成果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优先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符合哈市产业发展,需要引进战略合作、合资伙伴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进行商业策划,并采取多种形式推进项目落地。
在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上,《政策》规定,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以及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一年内持科技成果进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科技企业的,经评审,通过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支持,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小额贷款贴息担保支持。
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引进埠外高层次科技人才
在科技人才方面,《政策》规定,哈市要加大埠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围绕哈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金融、投资等现代服务业急需的紧缺人才,加大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个性化服务,由人才服务机构全程跟踪协助办理各项手续,各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不受编制、工资总额、户口等限制,实行特事特办。需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按引进单位经费渠道解决。
哈市还鼓励科技人员合理流动。哈尔滨市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市内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在民营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经市人社主管部门批准可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3年,3年内原单位实行竞聘上岗的可参加竞聘,竞聘上岗后工龄连续计算,并履行新的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