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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取人民币1万元的好处费,帮人运输1.85万元假美元,好处费还没到手,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运输假币罪判处被告人廖政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60岁的廖政,受他人之托,于今年3月9日17时许,从南宁火车站韦某处拿到185张面额为100元的假美元后,从南宁市琅东汽车站乘坐汽车到贵港市。当日19时许,廖政将假美元带至贵港市港北区某大排档,在等候来取假币的人时,被接到举报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该185张面额100元的美元均为伪造假币。根据案发时间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人民币11.65余万元。据廖政交代,他之所以铤而走险,是为了获取1万元好处费。
(蔡新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