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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对象: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院长任红彬
对话背景
近年来,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经济发展活跃,矛盾冲突日益凸显,案件压力空前加大。
峰峰矿区法院审时度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过资源整合,从2009年起陆续建起了“四个平台”前置调解机制,有效满足了多元主体的司法需求。该院收案率逐年下降,仅今年,截至11月底诉前调解案件1220件,收案率比去年下降了11%,全区出现了110个无诉村(社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针对实际设置平台
法周刊:任院长,你们法院设置“四个平台”前置调解机制是基于什么考虑?
任红彬:峰峰矿区位于邯郸市西南部,距离中心城区40多公里,现有人口50余万,下辖9个行政乡镇,驻峰的国有、省属大中型企业十多家,是个以煤炭、建材、陶瓷等为支柱产业的重工业区。
近年来,由于资源枯竭、依附性企业倒闭并转,利益的重新分配引发大量矛盾。加之社会保险、土地流转、医疗改革、城乡改造也产生了许多新的纠纷,诉讼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案多人少的矛盾在我院显得尤为突出。
因此,寻找一条全方位的纠纷解决方式,把纠纷化解在诉前,防止矛盾激化,就成为我院必然的选择。
法周刊:请问“四个平台”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任红彬:我院搭建起的前置调解“四个平台”是:“诉前调解中心”、“行政协调中心”、“涉诉纠纷案件协调中心”和“无诉村领导小组”。
“诉前调解中心”是与司法局共同设立的,由立案庭主管,负责化解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涉及面不太广、经诉前调解可能解决的纠纷。
“行政协调中心”是我院与行政执法机关相关部门建立的协调处理行政案件的机构,负责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
“涉诉纠纷案件协调中心”是我院与冀中能源峰煤集团携手共建的一个具有独创性的调解平台,旨在解决企业20万职工和家属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
“无诉村领导小组”是我院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一警务室、一社会治安管理员”工作中,建立的通过包村法官走基层、提前介入、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无诉村”的组织机构。
“四个平台”对应四种模式,功能互补,程序对应,形成了分工明确、凝聚合力的有机运行良性工作机制。
强化管理搞好运行
法周刊:这“四个平台”是如何有效运行的?
任红彬:搭建“四个平台”,是司法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
比如“涉诉纠纷案件协调中心”这个平台,其运行方式是:立案庭在立案时,对涉及峰煤集团及其职工的案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同意调解的,由立案庭出具调解卡,将案件转送“涉诉纠纷案件协调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由协调中心出具协调卡,法院再出具调解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协调中心出具调解终结卡,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立案。
经过积极沟通,集团董事长明确要求所属相关单位加强与协调中心的密切配合,责成劳资部为处理劳资纠纷的第一责任处室,保险事业部为处理劳保待遇纠纷的第一责任处室,涉案矿一把手为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有了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案件协调渠道畅通,工作进展顺利。
法周刊:另外三个“平台”是如何运行的?
任洪彬:“诉前调解中心”的运行方式是:诉调联动机制运行办公室设专人引导当事人诉讼;审查诉讼材料;征求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将材料转移到司法所、调委会等诉调联动部门,并将调解结果反馈到“诉调办”;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起诉。
“行政协调中心”的运行方式是:逐案研究,制订协调方案;优先协调,关注倾斜,注重社会效果;诉前介入,庭前和解,庭审释明,庭后协调,力争成功率;建立外部联系网络,召开联席会,与相关行政部门经常联系,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拓展职能,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执法能力。
“无诉村领导小组”的运行方式是:在基层法庭辖区内确定包村(社区)法官;制作联系点分布图和包村法官、村(社区)民调员的姓名、职务、照片、联系方式等内容标牌,张贴明示;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包村法官职责,规范工作台账,填写工作日志,归类登记;通过一村一治安联防员、一村一民调员制度,建立和完善矛盾化解网络,及时化解纠纷。
我们把“四个平台”的日常工作都纳入到法院的整体工作之中,共同构成了我院调解工作的机制整体。
法周刊:在“四个平台”的运行中,你们是如何抓住关键环节的?
任红彬:一是注重沟通协调环节。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协调联系;发挥司法所、村镇、社区等民调组织的作用;聘用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打好亲情熟人威望牌;强化法官介入主动调解方式;搞好案件分流,延伸服务渠道,将矛盾解决在诉讼之外。
二是抓住案件特点环节。针对案件特点,归类分流,摸清底数,厘清难易,重点突破。
三是及时掌握案件的信息,采取应对措施,从源头预防和处理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讲究案件调处方法。提前介入,保障与服务并举,提前警示,做足风险告知,从源头上做好调解;建章立制,规范调解程序。
效果明显再下工夫
法周刊:通过“四个平台”的运转,你们收到了哪些效果?
任红彬:“四个平台”运行以来,增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其他非诉调解工作的活力,树立了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的公信力,整合了多个部门、多种调解资源,形成了多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年来,“四个平台”共接收案件4000余件,化解纠纷310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5000余人次,呈现出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上升,收案率、上诉率和涉诉信访率下降的良好局面。
2009年诉调工作现场会,“涉诉纠纷案件协调中心”作为邯郸市政法委组织的观摩点,受到充分肯定和好评。
法周刊:你们在运用“四个平台”调解工作中取得了很大实效,今后还有何打算?
任红彬:下一步,我们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完善“四个平台”的工作程序,细化诉调工作流程,畅通诉讼渠道,加强民意沟通,实现司法与民意的零距离对接,将诉调工作适用于案件的各个阶段。
加大对诉前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合理确定案件分流标准,设置更加简便灵活的流程。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联合调解平台,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