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唐宋以前,婚姻嫁娶一般要经过纳采(送礼、求亲)、问名(询问女子姓名、生辰)、纳吉(到女方家送礼、订婚)、纳证(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请期(定婚期)、亲迎(成婚)等环节,古称“六礼”。到了唐宋以后,六礼已减为三礼,即纳采、纳币、亲迎。但无论怎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不能见面”等规定,都是政府倡导的。
其实,唐宋不仅简化了程序,而且政府倡导的风俗习惯也开始逐渐动摇,甚至出现了“非诚勿扰”以及“万人相亲会”那样的相亲节。
南宋吴自牧的《梦粱录》载:“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两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 ”意思是男子带着礼品到女方家里,或在园圃里,或在湖上,双方见面。桌上,男方放四杯酒,女方放两杯酒,以表示男强女弱。在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背景下,男女青年一生的幸福就这样被决定了。
古代“情人节”一般有三个:元宵、上巳、七夕。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传说是王母娘娘开蟠桃会的日子。这一天,藏在深闺的女子纷纷外出踏青,她们在河畔嬉戏、插柳赏花。如杜甫所说,“三月三日气象新,长安水边多丽人”。而男子们也分坐河渠两旁,在上游放置酒杯,酒杯顺流而下,停在谁的面前,谁就取杯饮酒,以曲水流觞的方式吸引意中人。如果双方对上眼了,则一起漫步灞上,折柳相赠,啸声不断。
如果说农历“三月三”是古代白天的相亲节,那么“元宵节”则是古代男女晚上的相亲节。
元宵节晚上,古代青年单身男女走上街头。借着赏灯、逛花市的名义,寻觅心动缘分。单身男女一旦看上心仪的人,便会请朋友上前自报家门,如对方也有“眼缘”,那就等于成功了一大半。然后彼此留下姓名、地址。双方回家后各自禀告自己的父母,于是父母大人便可按照“明媒正娶”的程序,“热热闹闹”而且“严肃认真”地走一下过场,直到把这个“灯下缘分”送进婚姻洞房。
古代还有一个“七夕节”,很多人认为这个也是古代的相亲节,其实,这个节在古代是夫妻节,现在却被当成“情人节”来过了。
(据《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