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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一直以为美国大杏仁只在美国生产,价格高理所当然;也因为价高,常常买来作为礼品。”近日,“美国大杏仁”真实身份的报道,让国内消费市场掀起轩然大波,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大呼“上当受骗”。
原来摆在中国超市货架上十分畅销、售价不菲的干果“大杏仁”实为扁桃仁,它们的名称在包装上也许略有差异:美国大杏仁、加州大杏仁……但这些个大、饱满、香脆的“进口杏仁”压根儿就不是杏仁。中国消费者被蒙在鼓里数十年。
杏仁乎?桃仁乎?
事件起源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下称坚果协会)今年11月14日发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2012年工作总结》,其中提到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早在今年7月国内贸易行业标准专家论证会就已经认定:“美国大杏仁”不是杏仁是扁桃仁,两者不可等同。
随后,坚果协会11月22日再度发布《关于“美国大杏仁”应更名为“扁桃仁(巴旦木)”的声明》表示,“鉴于‘美国大杏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增幅已大大超过行业平均速度,便开始针对该类产品着手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直到制订杏仁行业标准时,才知道美国大杏仁实为扁桃仁(巴旦木)。”
之前在市场上销售火爆的“美国大杏仁”,2009年已经在中国有了官方代理机构——美国加州杏仁商会。“制定标准前,我们征求了加州商会的意见,”坚果协会秘书长翁洋洋表示,“让我们吃惊的是,对方告诉我们他们销售的‘美国大杏仁’根本就不是杏仁。和我们制定的杏仁标准没有关系。”随后,记者联系“美国加州杏仁商会”,截至发稿,尚未得到明确回复。
据翁洋洋表示,出于起草标准求证的需要,当年坚果协会先后请权威机构对真正的杏仁和“美国大杏仁”做了物理(理化)对比检测,结果是:“美国大杏仁”的确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
今年3月23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坚果炒货食品术语》《熟制扁桃核和仁》两项行业标准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的节骨眼儿上,一个原本已被科学定性的事实突然被一封来信完全推翻。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下称土畜商会)5月初向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发去的一封函件称:“最近制定的《坚果炒货食品术语》中对‘美国大杏仁’的定义违背了事实、海关分类以及几十年的商业惯例,遭到树坚果行业企业以及美国加州杏仁协会的强烈反对……科学证明‘美国大杏仁’是杏仁而不是桃仁。我会希望近期能对《坚果炒货食品术语》重新进行修改与完善,呼吁保留‘美国大杏仁’一词。”
记者多次致电土畜商会,但截至本文刊发前,对方始终未接受采访。
学术界早已澄清
坚果协会同时表示,上世纪70年代至今,大量进口的美国扁桃仁,在我国被误译成“美国大杏仁”,这是由于我国历史、社会、认知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类似中英文误译情况在其他领域也多有存在),因此,这不是食品企业的过错。
曾参与鉴定“美国大杏仁”和真正杏仁的专家——新疆林业科学院研究员王建友表示,多年来,我国林果及扁桃仁专家一直在为此澄清,但学界的声音很难传达到普通百姓。
“过去的翻译错误是无知、无心造成的,但错了就该改正,还消费者以知情权,同时让杏仁市场正本清源。”王建友进一步表示。
事实上,早在上海教育出版社1960年出版的《中国药用植物图鉴》中,对杏和扁桃已经有了明确分类。同时,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简明汉英日中医药词典中,杏仁的英文译名为“apricotkernels”。根据200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扁桃NT/T867—2004》,扁桃又名巴旦姆(又称巴旦木)、巴旦杏,英文为almond。
“美国大杏仁”在引入中国时为何选择“apricot”的中文翻译,而不是“almond”的中文翻译,“目前还未有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能够明确指出。”上海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廷涌这样表示。但是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扁桃(美国大杏仁)栽培与贮藏加工新技术》一书写到“我国扁桃进口量近年来持续增加,在各家超市销售的扁桃几乎全是美国产品,以致‘美国大杏仁’成为扁桃的代名词”。
在多家网购平台上,“美国大杏仁”的价格在每斤80~100元不等,而“新疆巴旦木”商品价格则多为每斤30~60元。中医药专家介绍,药用杏仁折算的价格为每斤25~35元。针对悬殊的价差,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由于美国入关时有关税等费用;另一方面,美国的栽培技术、管理等确实较好,而国内“巴旦木”的种植则多而杂,在市场上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定价一直处于劣势。
“无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进口商确实从‘美国大杏仁’的名称中受益了,食品在中国销售这么多年,涉及消费者这么多,应该引起反思。”刘廷涌说。
以消费者权益为重
“美国大杏仁”被指鹿为马的真相揭开后,坚果协会一直致力于将市场上的相关产品更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近期发出关于“美国大杏仁”更名及相关事宜的解释说明。
“商品的命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援引。但商品的命名应该用约定俗成的理解,或者根据国家、行业标准。”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专家董葆霖介绍称。“至于农产品这些商品,中国有对应的称谓,翻译应该要反映事物的本质。从杏子里面剥出来的应该叫杏仁,从桃子里面剥出来的叫桃仁。”
董葆霖建议,食品标准部门应站在公众的利益角度,对译名应该矫正,给出权威的说法;并且建立商品名称的动态规范机制,把新出现的食品、消费品名称规范起来。
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王俊告诉记者,食品定名问题很复杂,涉及消费者权益、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业的发展和自律。长期来讲,上述各方利益并不完全相同,在遇到冲突时,往往以牺牲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利益而告终。
从明年1月1日起,我国强制性国标《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将实施。这意味着企业现有包装、标签必须全部按照国标进行更换。在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看来,在过渡时期企业最好注明“扁桃仁(原美国大杏仁)”或者“美国大杏仁(扁桃仁)”,减少市场影响,同时还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的真相。
此仁非彼仁
扁桃仁
英文名称:Almond。外观:外壳块头比较大,呈长圆锥形,有明显的蜂巢状孔纹,条纹很深,呈黄色。
杏仁
英文名称:Apricot。外观:外壳比较小,表面光滑,边缘有沟纹,外壳为坚硬的木质,呈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