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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每日新报记者郭强实习生康娜11日,记者从市科委了解到,天津市召开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会,市科委主任就科技小巨人发展计划新十条政策做了政策解读。
据市科委主任赵海山介绍,天津将加快建设具有专业性、综合性、适用性的全方位融资服务体系,实现创新链和金融资本链的结合。对帮助企业融资绩效好的科技金融对接平台给予100万元支持。对投资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一年以上的风险投资机构等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担保机构为企业贷款担保年总额增量予以0.4%补贴。对商业银行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发生损失的,按其额度3%-5%予以风险补偿。企业境内外上市募集资金用于天津的予以300万元奖励,在国内三板或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初始融资超5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补贴。
加大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杀手锏”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每个资助100万元;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国内外研发机构,每个资助100万元;支持企业“杀手锏”产品,每项资助100万元;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每项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资助。创新发展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可获得不少于500万元政府性周转资金支持。
支持区县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孵化器、加速器和产业化基地。对于新建孵化转化一体化载体给予300万元支持,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0万元支持或200万元贴息,新建工程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给予100万元支持。此外,要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收益分配和职务成果自行处置权。对各类科技平台对企业开放共享给予财政补贴。对于企业购买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购买引进国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引进国家科研机构和引进认定外资研发机构给予100万-300万元的支持。对大学和科研院所选派的企业科技特派员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
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在内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三年内保留现有待遇,在职创业或服务企业的可兼职兼薪。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两年休学创业,享受孵化器零租金和公租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