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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在河西区租了套房子,在房管局做租房备案的时候,听人说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用来支付房租,我名下无房,这种情况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吗?我妻子的可以提取吗?
答:您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低于1980元(含1980元)的,按实际房租核定提取金额;每月房租高于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提取金额。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租房行为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在本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且已支付房租;(2)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也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3)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具体办理地址您可以拨打客服热线12329咨询,或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查询。 (刘英潮王灵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