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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是学校历史和传统的高度浓缩,是学校文化的重要内容。天津理工大学自1979年建校,历经三十余年建设,逐渐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艺、文、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凝练办学优势特色,增强师生、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天津理工大学校歌歌词。
一、稿件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歌词要体现大学精神与天津理工大学特色,要与“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和“重德重能、求实求新”的校训精神一致,展示时代精神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
2、歌词要具有当代大学特有的文化气息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的厚重感,创意独特,立意高远。
3、歌词要催人奋进,振奋精神,鼓舞人心,朗朗上口,便于传唱。
4、歌词要简洁生动,篇幅适中,能适合不同形式(以合唱为主)的演唱要求。
(二)投稿要求
1、投稿时要对校歌的文字作简要说明,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2、投稿须提供作者简介一份,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校友需注明专业和级届。
3、作品采用与否,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征集截止时间:2013年3月31日。
(三)投稿方式:
稿件可面投,也可以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并在信封或邮件主题中注明“校歌歌词征集”字样。
1、信函方式:中国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天津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邮编:300384
2、网络方式:电子信箱tjut_song@126.com
3、面投方式:天津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主校区10号楼305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二、评选办法与奖项设置
(一)评选办法
学校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入围作品。然后组织全校师生对入围歌词进行广泛评议,最后由学校党委审定。
(二)奖项设置
本活动设二等奖5名,各颁发奖金1000元,授予荣誉证书;一等奖1名,颁发奖金5000元,授予荣誉证书。
三、知识产权:
(一)参与征集的作品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与天津理工大学无关。
(二)作品一经采用并支付奖金后,天津理工大学有权对其进行调整或部分截取,作品的著作权归天津理工大学所有,学校拥有使用、修改、宣传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天津理工大学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