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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本报报道了和平区宜昌道菜市场旁一储物小院内,3个液化气罐发生泄漏并引发火灾的消息后,引起了市民对罐装液化气使用安全的关注。记者调查发现,至今仍有不少用户违规使用罐装液化气,安全隐患不容小视。
昨天上午,有市民向本报反映称,一中年男子正在南开三纬路当街充装液化气。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一男子正从倒放的液化气罐上接着胶皮管充装液化气瓶,同时用扳子等金属工具为一个接口损坏的液化气罐换接口。男子承认,损坏的罐内仍存有液化气。居民张先生说,他家未安装天然气管道,因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找人来充装液化气罐。近日,他发现已用了五六年的钢瓶出现老化,担心会出现气体泄漏。随后,张先生与记者拨通了燃气集团热线电话,得到的回复是该集团在2008年就已不再销售、充装液化气,无法对气罐进行安全检测。而质监部门表示,本市目前并无检测液化气罐安全性能的部门和机构。
随后,记者在南开二马路、万德庄大街等路边的多个餐馆调查发现,不少餐馆将罐装液化气作为烹饪热源。餐馆的经营者们表示,餐馆所在的居民楼底商没有安装天然气管道,要新装这一套设施需交万元以上的初装费,对于个体经营户来说,用罐装液化气更实惠,而且充装液化气只需打电话,就有人登门服务。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使用50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作为烹饪热源;使用两个以上不足50公斤压力罐装燃料的,应当分散使用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市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卫跃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本市有800多家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使用了醇基燃料。因为该燃料还在试用阶段,市民认知度和产量都有限,目前尚待推广。(记者郭子斌实习生孙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