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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新鲜出炉。“双休日与元旦之间得上一天班”“假日安排出台偏晚”等引起网友热议。人力资源专家建议,在国家安排的大原则下,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安排员工倒休,也是强化人性化管理的机会。(12月11日《北京日报》)
虽然有些网友说法有点过激,但可以看出此次放假安排不尽合理之处。尤其是2013年的元旦,12月29、30日休周六周日,12月31日上班一天,接下来休元旦假3天,然后从1月4日到1月11日,连上8天班。而大多数人的预期是30日公休,31日,1月1日、2日放假,这样不仅拉长了元旦假期,便于回家团聚和出行等,同时也不会出现2——1——3——8的“冷热不均”现象。纵观整个2013年度放假安排,明年7个法定假日共休息29天,但明年元旦、清明、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都将占用周末时间,紧接着7个周日都要上班,也就是网友愤愤不已的“挪假”。在众多劳动者尚不能享受带薪年假的福利背景下,完整地享有双休及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是公众的期盼,也是法定的权益,然而,刚刚出炉的放假安排,意味着明年将少休息7天,这不仅令美好假期打了折扣,也是不尊重公众的休假权的表现。
诚然,节日放假,不可能完全兼顾每个行业、每个单位、每个人的利益诉求,各地方、各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放假,但是,作为一个与全国民众息息相关的假日安排,其严肃性及规范性不言而喻。此次明年放假安排与多数民众预期不符,则其在诸多细节上明显亟待改进:一者出台时间太晚:每年12月上旬才出台下一年的假日安排,对于旅游、商业促销也有一定的影响。比如一些准新人们就因为放假时间出乎预料而措手不及,不难想象其他连续反应。那么能不能尽可能早一点出台放假安排,让全国人民心中有数?其次,在正式出台办法之前,不妨先在网上公示,也来“听证”一下,让老百姓广泛参与,如此既能听取大多数人的意见,使放假安排更合乎民意,也有助于各方寻找到最佳利益平衡点,何乐而不为?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