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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熊春水首席记者吴跃强12月1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蔡社宝主持会议。
市长陈俊卿,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南昌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关于开展“鄱湖明珠·中国水都”巡活动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南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的议案;听取了《南昌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我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总工会关于对《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