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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一私屠滥宰经营户获刑
本报讯记者杨小勇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南昌市青云谱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大队联合有关部门查处了一起长期私宰生猪案件。经青云谱人民法院受理并作出判决,判处私宰户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了解,该生猪私宰户余某违反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私设生猪屠宰窝点,违法从事私宰生猪的经营活动。自2009年以来私宰生猪非法经营额达29.6万元,在多次受到商务部门的行政处罚后,仍然从事私宰生猪的经营活动。经法院审理调查,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2年5月9日凌晨,青云谱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大队联合有关部门,对青云谱区太和村内余某私宰窝点进行了查处。由于余某多次受到区商务执法稽查大队的处罚,且屡教不改,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5月9日余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青云谱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月13日经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次私屠滥宰经营户获刑,在我省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