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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记者韩春霞报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哺乳、产假等原因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但是如果单位普遍上调工资,唯独不上调休产假的女职工的工资是否合法呢?近日,正在家里休产假的塘沽市民王女士就遇上了这样一件事儿。
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怀孕的原因,两个月前,王女士开始休假在家待产。上个月,王女士的宝宝顺利出生。随着孩子的出生,家里的开销也日益增多,因为王女士的工资并不高,所以手头越来越紧张。就在上周,王女士听说单位集体涨工资,每位员工的工资都在原来的基础上上调了5%。对于正处于缺钱状态的王女士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但是王女士从公司相关部门打听到,王女士和另外一位同事因为休产假的缘故并不属于涨工资的员工。这一消息让王女士非常失望,王女士说,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职工休产假期间降低员工的工资,单位的这一做法实质上是在变相降低职工工资,王女士想知道单位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
◎律师说法:
天津市建津律师事务所郑跃龙律师认为:王女士所在的公司以王女士休产假为由,拒绝给王女士涨工资的做法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郑跃龙律师表示,《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遇单位普遍上调员工工资,应当对休假的员工也予以上调,并不能以休产假为由拒绝。针对这一情况,王女士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单位主管部门申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