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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市物价局昨天公布了合肥市第一批已施行“一费制”的住宅小区207家,及各小区的收费情况(见下表)。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合肥市物价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在符合条件的小区积极推进“一费制”。通过一年多时间的积极推进,合肥市符合条件的社会化物业管理小区中,有207家住宅小区目前已施行“一费制”,其中瑶海区48家、包河区42家、庐阳区37家、蜀山区44家、高新区9家、新站区11家、经开区16家。
记者看到这207家已施行物业收费“一费制”的小区,均只有物业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3种费用,其中新建小区物业服务费高一些,收费最高的小区是1.44元/平方米,而庐阳、蜀山、瑶海的多个无电梯老小区物业费则只需四五毛一平方米,最低的是庐阳区一家小区,物业费只要0.26元/平方米。市物价部门人士介绍说,在推进“一费制”实施和办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时,各区对公共能耗纳入“一费制”的情况,在办理中严格控制加价幅度,严禁借机涨价,“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综合服务费与‘一费制’前应交的物业综合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总额相比较总体有所降低,业主实际应交费用‘明升实降’”。
(本报记者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