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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改一化”指的是什么?
“三改一化”即:农改非、村改居、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
-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指的是什么?
“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是将集体资产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格界定程序,合理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作为出资者依据《公司法》组建股份制公司,农民变股东。
-“农改非”指的是什么?
“农改非”是将已迁入城镇居住的人员由农业户籍变为非农业户籍。
-“村改居”指的是什么?
“村改居”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法》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
-实行“三改一化”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开展“三改一化”是在我区成功实践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和实施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居住社区“三区联动”基础上,提出的全面构建具有东丽特色城市化模式的关键一步。推进“三改一化”是我区所承担的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径的历史使命、是实施我区“三四五六”发展计划、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富民强区的必由之路。
- “三改一化”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消除城市化进程中的体制性障碍,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探索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壮大区街经济实力,促进村级经济发展,使我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方面走在全市前列,在富民强区、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处于全市领先,形成具有东丽特色的城市化发展模式,为全市的城市化建设做出示范。
-“三改一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动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原则;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
-“三改一化”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根据我区城市化进程,分阶段实施“三改一化”,力争四年内即2014年底全部完成改革任务。2011年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完善各项实施办法和扶持政策,争取完成30个村的“三改一化”工作。
-“三改一化”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在待遇上坚持什么原则?
坚持“保留原有待遇,增加市民待遇”的原则,使广大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实惠。
-“农转非”后,原有农民是否仍享受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凡在“三改一化”中界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农转非后仍将享受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同时享有村集体所有资产的权益。
-“农转非”后,原有农民是否还拥有土地经营使用权?
实施”三改一化”前有集体土地的村,改革后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继续拥有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农转非”后,原有农民是否还享受原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奖励扶助政策?
农转非后,市政府给予4年的计划生育政策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仍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奖励扶助政策。“农转非”后,是否继续保留原农村五保供养人员救助待遇。实行“农转非”后,对原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继续执行《天津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有关规定,享受规定的救助待遇。
-实行“三改一化”农民在财产收入上得到多大实惠?
实行“三改一化”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将集体净资产量化并确权到村民,农民成为股东,使农民拥有了明晰完整的产权,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收益权,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农转非”后,在就业上是否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转为非农业后,在就业上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在招聘员工时一般要求非农业户籍,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城市户籍对待,比农民工待遇高。
-“农转非”后,政府在哪些方面拓宽就业渠道?
新改制的集体经济组织要优先安排“农转非”人员就业;小城镇的物业管理、清洁、绿化、公共设施管理等岗位,要优先面向本地“农转非”人员,特别是要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