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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晨)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2号,对QFII境内证券投资规定进行修改,投资上限突破10亿美元。
根据最新规定,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国开证券杜征征表示,此举意在加大外资投资国内金融市场的力度。
外汇局规定,“合格投资者可在投资本金锁定期结束后,分期、分批汇出本金和收益。合格投资者每月汇出资金(本金、收益)总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底境内总资产的20%”。杜征征指出,这一规定的添加意味着逐步放开一些限制,鼓励境外投资者投资内地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