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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谷迪
记者日前从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获悉,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将展开2013年度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
据了解,投保运动员在伤残互助保险认定范围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立即组织现场救援,并及时送到指定医院诊治;运动员发生死亡事故的,应第一时间通知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受伤运动员到指定医院做出诊断结果后,应在30天内向该基金会提出书面赔付申请。
据悉,保险期以自然年度为一个投保周期,不跨年度,投保日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全年收取保费,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收取保费。国家队运动员的投保工作由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报名要求年初集中办理一次性投保手续,避免零星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