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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储户资金被盗取银行称“无责”的现象在各地屡见不鲜,四川最近的一起案件中,四川眉山的李女士人和银行卡都在本地,却被人用“克隆卡”在北京的ATM机上取现和转账7万元。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对ATM机无法识别银行卡的真伪,这种安全漏洞及技术风险应由银行承担,银行赔偿李女士存款损失70235元及利息。法院一审认为,银行ATM机无法识别银行卡的真伪,系ATM机功能上的缺陷,这种安全漏洞及技术风险应由银行承担。在李女士持真银行卡未进行取款和转账操作的情况下,卡内金额被取走和转移,银行未尽到安全保管义务,应对储户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银行赔偿李女士存款损失70235元及利息。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