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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三名外地男子“为抢收油的,打劫‘黑出租’”,12月4日,东丽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荒诞的抢劫案。前天下午,法院对两名被告一审宣判。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了被告人张某、王某两次抢劫“黑出租”的事实。第一次抢劫,张某、王某及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另案处理)因被抢车辆出现故障而将车弃在半路,但他们强行翻走了司机身上的100元现金和诺基亚手机。第二次抢劫,他们不但抢走了司机的300多元现金和诺基亚手机,还将当作“黑出租”的雪佛兰轿车抢走。经鉴定,涉案轿车价值人民币47000元。两次抢劫,他们都用刀架在司机的脖子上,进行语言威胁并实施捆绑。在第一次抢劫过程中,致被害司机受伤。
法院认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伙同他人以暴力手段劫取公民合法财物,属于数额巨大,并致一人轻微伤后果。二被告人之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综上,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某因为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获得从轻处罚,获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提醒
黑出租遇抢
别害怕报警
时值年末侵财犯罪高发期,法官提醒市民,切忌用私家车搞“黑出租”运营。因为“黑出租”没有经过合法的登记和管理,缺乏必要的保障,往往会被不法分子当作犯罪目标。此外,如果开“黑出租”遭遇抢劫等犯罪侵害,事主一定要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警方及时侦破案件,打击犯罪,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