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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又到了冬季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的重要阶段,本市对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无论是选择继续学习,还是选择创业,都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再学习享学费资助:本市对退出现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为: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退役士兵缴纳学费的数额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干个体享税收优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将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本市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发放。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选择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展期、逾期不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符合条件的可到街乡镇民政部门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