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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2月19日晚, 天津蓟县分局东施古派出所接到辖区柳子口村群众付先生电话报称:其家中坠落一只叫不上名的飞禽。值班民警孟凡磊迅速出警,只见一只灰褐色飞禽在付先生家院中,翅膀处有血迹。
了解得知飞禽落下时,付先生以为是谁家跑出来的鸭子,仔细查看又感觉不是,遂找来哥哥辨认,也都叫不上名字,怀疑可能是天鹅类的国家保护动物,遂报警。民警孟凡磊查看后,初步确定是野生动物,将这只飞禽带回派出所,后联系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人员来所进行鉴定。 20日上午,经保护站工作人员查看确定这只飞禽属于天津市重点保护动物“鸿雁”,俗称“大雁”。当日,民警将鸿雁交给保护站人员带回治疗。(记者赵颖妍通讯员刘柏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