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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2012年以来,全市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治理工作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打击传销工作成效显著。
据悉,2012年,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取缔传销窝点共计527个,移送司法机关52人,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12176人,解救被骗人员115人。工商、公安部门多次组织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一批批“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校园”被建立。基层组织作用也充分发挥了作用,采用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实施有效管理,加强暂住户口登记及暂住证的办理和查验工作,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度,与出租房屋房主、等居住场所和聚集场所负责方签订治安责任书和不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保证书等手段,对传销组织利用出租屋聚集传销人员及时清理,防止传销组织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建立和完善了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记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