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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12月21日电记者刘建通讯员施坚轩记者今天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迎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上海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将全面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并实行违法追究、专职复审、第三方监督等机制,确保依法文明执法。
据了解,早在10年前,上海市检察机关就对职务犯罪侦查实施录音录像进行探索并积累了办案经验,为主动应对新刑诉法对职务犯罪侦查提出的执法新要求,今年又组织开展了以“侦查规范化”为主题的创建“示范局”活动,确定了浦东、虹口等6个基层检察院作为规范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示范创建单位。
上海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市检察机关将在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上毫无例外地做到“三全”(全面、全部、全程),即所有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都要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办理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要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办案的每一次讯问都要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同时,上海检察机关还将把执行情况纳入检察官个人执法档案,对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问题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