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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郑佳欣)“‘房叔’、‘房婶’事件的发生,客观上反映出市房地产档案馆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及其管理上确实存在薄弱环节。”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昨日表示,该馆已就此全面分析系统及现行查询制度、流程,已完成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对此,向公众表示诚挚的歉意,并邀请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房地产档案馆在全面实行房地产宏观调控后,按照现行政策,为满足限购、差别化贷款、契税优惠等需要,专为权利人出具《个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和登记查考而建。《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业务流程》规定有严格的使用条件:“权利人自己申请,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权利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权利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外,还必须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不能提供权利人身份有效证明原件的,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自2010年10月系统运行以来,查考和出具证明共77万宗。查询终端遍布10区2县级市的登记窗口和档案服务窗口。查询权限由各系统使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上报需求,逐级审批后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