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吕立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了该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作的关于五年来新疆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反映的工作成绩、工作计划表示满意,并对加强该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建议。
近五年来,新疆检察机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注重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有机结合,把纠正错误裁判与纠正违法行为相结合,五年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00件,法院纠正116件。
尼相·依不拉音从社会认知度较低、沟通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六个方面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将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着力转变和更新监督理念,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提高和增强公民的自我法律保护意识;二要进一步明确基层检察院职责,积极发挥基层检察院的监督作用,逐步解决上下级检察院工作不平衡的问题;三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努力使民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