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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眼看“大限”将至,很多市民因为担心原有的交通违法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从而被加重处罚,纷纷前往交管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记分清零,导致窗口出现排长队的情况。记者昨天从市交管局获悉,为避免市民排长队等候,今天起,交管部门将在全市增设40处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办公窗口。
网友疑问 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拖到明年将加重处罚?连日来,很多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如果有交通违法拖到明年再处理,未处理的违法记分便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会按新的扣分规定处理,加重处罚。”
记者观察发现,类似的帖子在微博上已被转发数千次,甚至有网友表示,为赶在年底前将交通违法记分清零,曾经天不亮就去交警队门口排队等候。
交管回应 记分原则“老的用老政策新的用新政策”事实真像网友担心的这样吗?昨天,记者咨询交管部门得知,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比如,初次领证日期是2011年5月10日,那么到2012年5月10日才是一个周期。
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驾驶人可以放心的是,今年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还是会按照原有政策进行处理,即使拖到明年也依然如此,也就是‘老的用老政策,新的用新政策’。”对于交通违法,交警会根据驾驶人的违法时间进行相应的记分处理。“天津市是2012年7月1日以后实施摄录交通违法记分处罚的,也就是说发生在2012年7月1日(不含)以前的摄录交通违法不会给予记分处罚;发生在2012年7月1日(含)以后,2013年1月1日(不含)以前的摄录交通违法,均会按现有交通违法记分标准记分;而发生在2013年1月1日(含)以后的摄录交通违法,则按照新规定的标准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