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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南宣)一无业男子冒充警察骗得一女子的青睐,两人恋爱期间,该男子编造各种谎言诈取女子数万元财物,后经报案,该男子被警方抓获。日前,南开区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1年6月间,本市无业男子田某与中年妇女张某相识。而后,田某冒充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民警,骗得张某的信任并与其建立恋爱关系。同年7月至9月间,田某以为张某之子马某购买便宜房、办拆迁证、找工作疏通关系需要给他人好处费为由,先后3次骗取张某现金计4万余元,并索要张某金项链一条予以改制。同年11月2日,张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将田某抓获归案。田某已将所获赃款、赃物变卖全部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