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杜洪雷通讯员李正伟)为了能少缴税,平阴的高某竟然到河北购买了360余万元的增值税发票。近日,平阴警方侦破“案中案”,识破了高某的诡计。
今年10月份的一天上午,济南某公司经理到平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从2010年开始与高某(男,42岁,平阴县人)所在的公司签订了小额借款合同,高某用公司的一块价值700万元的土地作为抵押借款320万元,土地手续质押在九鼎公司,后来高某编造理由“借”回土地手续后未归还。后经查询得知,此土地已于质押前过户给其他人,并且该土地并非为高某公司所有。
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高某十分狡猾,频繁更换手机号码及住宿地址,高某的关系人及朋友均不知其去向。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高某在外还有数百万元的借款。
民警通过重新梳理前期信息,找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高某和河北邯郸的一个人关系密切。随即,民警连夜驱车赶赴邯郸。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发现高某已于当日回到了济南市历城区。民警又迅速赶回济南并立即着手进行调查。民警发现高某在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某小区附近。当晚11时许,民警终于将在此租房居住的高某抓获。
经过连夜审讯,高某供认了其在借款担保期内将土地手续借回又过户给其他人的事实,目的是怕债权人查封这块土地,并辩称:购买土地时自己也投入了几十万元,是和别人合伙购买的,只是将土地过户给了另外的合伙人,不存在诈骗行为,并且借到的钱因为经商不善赔光了。
专案组民警重新对案件进行梳理,发现高某的公司账目混乱,许多应该通过银行支付的大额现金都是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经过细心的筛选对比,民警发现河北某公司开给高某公司的360余万元的增值税专业发票是现金收据。现在银行卡已经非常普遍,异地转账又很简单,带大额现金支付货款的事情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民警怀疑这张发票有问题,便及时改变审讯思路。经过与高某两个多小时的斗智斗勇,高某供认其为了少缴税款,不惜铤而走险到河北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