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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北塘民俗协会保存着一块2010年出土的石碑,这块石碑始建于光绪十七年。由石碑可以见证在百余年前,北塘人就已享受低于朝廷官价的特惠盐、低价盐。昨日,记者跟随塘沽文物保护所专家王利一起追述清代灵活的盐政制度。
2010年7月,塘沽摄影家协会的一批摄影爱好者到北塘一处开发建设现场采风时,发现了“北塘不食官盐碑”。石碑的发现位置在北塘小码头旧址附近,该码头曾是以运盐为主的专用码头。该石碑为青石质地,保存完整,碑高160厘米,宽78厘米,厚32厘米,四周雕有龙饰,碑文为楷书,字迹工整清晰,记录翔实。碑文显示,该碑始建于光绪十七年,即1891年。根据发现的碑体实物,塘沽文物保护所专家王利推测,该碑还应有碑座和独立的屋顶状碑冠。同时,该“北塘不食官盐碑”应记载于清代《长芦盐法志》。
根据相关史料记载,自明代起,北塘就成为长芦(因当时坐落长芦县而得名)盐区的一部分,从事海盐生产,盐业发达。由于盐业是朝廷的重要税收来源,实施严格的官办盐政制度。为此,明清两代,长芦盐区都设有朝廷专派的盐业运销管理机构。据此分析,“北塘不食官盐碑”应由清代长芦盐区运销管理机构监制颁发,实际就是特许产盐地北塘地区可用低于官价的特惠盐、低价盐。这一特许制度,除让当地百姓食用优惠盐外,还有利于当地用盐量巨大的海鲜品腌制行业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者利益,起到鼓励相关产业发展的作用。“北塘不食官盐碑”因此成为清代灵活盐政制度的见证,对于开发研究北塘的历史具有重要意义。本报记者檀昕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