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香山通讯员林俊杰)广东省检察院12月21日召开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向省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会,听取和评议了汕尾、东莞、湛江和潮州4个市级院检察长的报告。广东省检察机关从2010年开始推行此项制度,目前,该省已有19个市、分院建立了基层院检察长向市分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