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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真没想到,原来打算用半年时间打官司,只用了30分钟就结案啦!”12月18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的小赵来到利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要求被告小李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没想到仅用30分钟就在法官的调解下解决了纠纷。这只是利州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利州法院对民事诉前调解进行了积极探索,以诉前调解为抓手解决办案、信访压力问题,彰显司法能动性。
利州法院把引导当事人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作为立案前提环节,特别是对一些邻里、家庭纠纷,说明法律程序的复杂性,指导其找到村委会、居委会、当地政府行政调解组织调解,就近快捷解决纠纷,通过主动干预指导,实现了分流疏导目的。针对一些法律关系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民商事案件适用立案调解,主要包括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民间借贷、赡养、抚养纠纷等案件,当事人起诉时,如果适合诉前调解,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就会告知当事人可以适用诉前调解,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压力。利州法院与基层调解组织紧密配合,切实增强调解工作效率,在利州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中,形成了以诉前调解中心为调解主体,各庭室专业审判人员与基层调解组织联动配合,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良性互动。(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