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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韩克铭报道从今年年初开始,海城市中小镇得胜村的155户农民有了新身份,他们既是企业的股东,又是企业的农业工人。他们以每亩耕地为1股将耕地承包经营权折价1550股,入股海城市最大的农事企业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成为其旗下的土地股份种植合作社的社员。
这些农民股东除每股可获620元的保底收益外,还可获得每股30元的奖励,年底还可视公司经营情况得到分红。农民因此可以得到“三金”收入,即土地流转费、股权分红和打工收入,而国家政策性补贴收入也仍然归农民所有。
这155户农民入股的三星公司坐落在海城市耿庄“农高区”,主要从事蔬菜种苗研发和培育、农资连锁配送和绿色蔬菜销售。 6年来,三星公司不断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制经营,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2006年,三星公司采取“反租倒包”的形式,在海城市中小镇从农民手中流转耕地2070亩,建起高标准的设施农业示范园区。不仅提高了农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而且还吸纳当地农民到企业打工,使农民有较高的工资收入,并享受企业给予的“五险”保障。目前三星公司有临时性工人近2000人,每人月工资可达2000元以上,计件月工资可达5000元以上,最高日工资达300元以上。
目前,三星公司已成为全省科技兴农的一面旗帜、现代农业的耀眼新星和农业产业化领军企业,已建成年育苗能力1.2亿株的现代化育苗基地9.4万平方米,拥有农资连锁店700多家,辐射东北三省及内蒙古、河北等地区;共有绿色食品蔬菜基地1.5万亩,年产绿色蔬菜10万吨;公司年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公司先后获得省科技龙头企业、省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注册的“金万家”品牌被评为省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
记者点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农民只有组织起来才能争得更大的话语权,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股份制经营等方式,把一家一户手里的地权变股权、土地变资本,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中获得财产性收入。
农业的经营主体由自然人向法人转变是必然趋势。只有大力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农业,采取公司制的形式成为农业经营主体,才能打破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才能用大工业方式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农业所面对的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有效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才能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带动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