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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重点协作单位联席会议透露的数据显示:今年的前11个月,全区地税系统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32.38亿元,其中通过综合治税工作共组织地方各项税收收入93.4亿元,占今年税收收入总额的14.8%。
自2009年建立综合治税工作机制以来,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卓有成效。一方面体现在广西综合治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据统计,自治区一级的成员单位由29个增加到43个;全区14个市以及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共设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7个,专职联络员、信息员148人;参加社会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达1852个,共制定有关制度、办法830个,签订协作协议844份,形成了“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广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
另一方面,综合治税的协作机制不断创新。由各级地税机关牵头,因地制宜积极主动联系发改、法院、公安、财政、国土、住建、国税、工商、物价等成员单位签订政务协作协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实施委托代征等方法,针对不同行业采取了“先税后证”、“以电控税”、“以票控税”、“以物耗管税”和“应税物价格鉴证”等不同的协作方式的多元化税源控管,成效十分显著,营造了齐抓共管的社会综合治税大环境。如各级地税机关通过与国土部门的土地、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信息交换,并联合开展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清理,共入库各项税款44.85亿元;与住建部门严格落实房屋交易“先税后证”措施,入库各项税款16.12亿元;与国税部门开展联合办税、“两税”信息比对、信息共享,加强共管户管理,共入库各项税款1.21亿元;与工商部门开展清理漏管户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等查补征收入库地方税共0.72亿元;与公安联手开展打击制假售假发票活动,整顿清理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取得发票行为,协助地税部门开展房屋出租税收管理,共查补税款、滞纳金和没收所得等2.66亿元。(朱文慧黄皓宁雁)
(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