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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对年轻夫妇以将自家房产与亲戚房产交换为饵,将亲戚房产变卖,售房款30余万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日前,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夫妇二人提起公诉。今天上午,红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今日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10月至11月间,本市男青年郭某与其妻子孙某预谋后,谎称要为孙某的父亲购房交首付款急用钱,并假借以河北区的一处房产与亲戚刘某夫妇的住房交换为诱饵,在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内,将刘某夫妇的住房以人民币36.1万元的价格出售,并给刘某夫妇写了借款人民币45万元的借条。郭某夫妇随即将上述售房款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后又将其河北区的房产出售,售房款均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二被告未提出异议。据二被告人交代,被害人是被告人孙某的二姨和二姨夫,被告人郭某因赌博欠下了巨额高利贷,甚至还为了赌博用自己的住房去银行贷款。后来因为钱还不上了,郭某就打起了孙某二姨房产的主意。开始,郭某夫妇想用自有房产向银行申请二次贷款,结果没有办成,于是二人就卖了孙某二姨的房产。
截至发稿,庭审仍在进行中。(记者孙启明通讯员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