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报道国家质检总局24日公布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提出,研究制定全国性公共场所禁烟法律规定,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全国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全面禁烟。开展“无烟机关”、“无烟企业”、“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室内场所全面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