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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
本报讯由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专业专家库,医患双方可以各自指定自己信任的调解员,医患矛盾可在30个工作日内调解结束。今早,肥西县对外宣布成立“肥西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今后,群众一旦与肥西县内的医疗机构发生纠纷,可选择通过人民调解来化解矛盾。
“医调中心”调解矛盾不收费用
近年来,医患纠纷曾在多地发生恶性事件,为防止这样的事件在肥西县内发生,肥西决定由县司法局和县卫生局共同成立“肥西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又称“医调委”,下设一个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简称(“医调中心”),专门解决肥西县内医患双方的矛盾纠纷,此举也是学习了外地的医疗纠纷调解办法。该“医调中心”将不收取任何调解费用,中心的工作费用将由县政府根据调解效果给予适当补贴。
“今后,在肥西医疗机构就诊后,若医患双方对医疗机构的检查、诊疗、护理和医疗损害的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归属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了争议,只要双方自愿,就可委托‘医调中心’调解。”但是,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已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纠纷争议行政处理的矛盾纠纷,就不能委托“医调中心”。
调解员由退休专业人士担任
为了公平,肥西县司法局、县卫生局负责组建法学专业和医学专业专家库,在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察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中选择确定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员,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
医调中心受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在医调中心调解员名单中各自指定1名调解员,并共同指定1名首席调解员,组成医疗纠纷调解小组。同时,肥西县今早还相对应出台了《肥西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的通知》,对县内医患矛盾的处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
(张静张妍王世明本报记者余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