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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荣静
通讯员徐天博吴刚
近年来,宽城区始终把社会救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创新中求突破,逐步形成了一套规范高效、特色鲜明的社会救助工作模式,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专项救助政策向低收入家庭延伸
宽城区出台了《宽城区行业评估标准》等社会救助文件,从制度上规范了救助工作走上法制化发展轨道。同时,大力推行“两级管理,三级联审”模式,在每个街镇办事处都成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直接管理和指导,实现了救助网络的不断前移,夯实了低保家庭认定工作的基础。截至目前,宽城区城市低保对象6201户、10501人;全区农村低保对象460户,863人全部实现了应保尽保。另外,宽城区将专项救助政策向低收入家庭延伸,对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居民实行重点保障,适当提高救助额,进一步缓解他们的实际困难,提高低保的救助效果。
在城市低保稳步发展的同时,农村低保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去年以来,宽城区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城区农村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3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2800元,并为554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员发放救助金111万元。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人员实现“应援尽援”。在兰家镇设立的50万元“大救助”基金和10万元春耕扶助资金全面启动。
为贫困学生发放零收费补贴40余万元
在注重“输血”救助的同时,宽城区加大“造血”救助机制的建立。为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经常性咨询、岗位推荐、上岗培训等服务,促进困难群众就业。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主动就业上岗的,可享受“救助减退”政策,通过政策引导使低保人员更加积极主动地通过劳动自救摆脱贫困境遇。
该区还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义工”服务“结对帮扶”和“大救助”等活动,2009年以来,宽城区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3年共筹集善款85万元,并连续三年对近7000户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全覆盖走访慰问,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并得到实惠。发放惠民卡4827张,累计发放资金70万元。同时,总结建设三大“民生超市”(“惠民超市”“救助超市”“电子超市”)经验,强化民生服务。
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宽城区民政局还为全区2042名贫困学生发放零收费补贴40余万元,中低收入困难群众可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住房,对城市集中供热低保家庭按比例给予采暖补贴。实现了由过去“拘泥于物质救助”转变为“多元化救助”,开创了社会帮扶救助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