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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
-拖欠伎俩:通过离婚转移财产
-处罚结果: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
-案情回放:
2007年至2009年间,武汉市某建筑安装公司项目经理王元念在承建工程中因经营不善、借下高额债务,共欠下数百名工人工资约190余万元。
2012年春节前夕,在工人梅某等人的催促下,王元念打下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时间。谁知,春节一过,他立即与妻子协议离婚,约定名下房屋等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随后,他便音讯全无。
工人们得知情况后,四处寻找,均找不到王元念的下落,无奈之下向劳动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经立案调查后,责令涉案公司立即支付拖欠工资。由于王元念一直没有露面,涉案公司以找不到王为由不肯付钱。
2012年9月,劳动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月29日,新洲区公安分局将王元念列入网上追逃名单。10月30日,王元念被抓获归案。
为妥善解决欠薪问题,新洲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提出了调取离婚协议书、查清其财产走向等引导侦查意见。
12月上旬,该案被移送新洲区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王元念拖欠工人工资数额较大,且通过与妻子离婚转移财产,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拒不支付,到案后仍不愿支付,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同时,经新洲区相关部门协调,涉案公司已同意在2013年春节前支付全部工人工资。司法机关也将根据查证的事实,依法追究王元念的法律责任。(本报记者花耀兰通讯员陈楚平周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