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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每日新报记者任悦李海燕民政部近日对进一步做好严寒季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救助管理机构加强值班,实行开放式救助和24小时服务接待,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记者从天津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目前,天津已经形成了“全天候”救助,在向社会公布24小时热线电话的同时,还向区街、乡镇发放救助联络卡,对流浪和夜宿街头流浪人员进行及时劝导救助。
明年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行动
民政部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救助服务网络,完善发现、报告、反应机制。要加大街面巡查、劝导、救助力度,重点加强车站码头、城乡接合部、桥下涵洞、废弃房屋、街心公园等区域的巡查和夜间巡查。要设立临时避寒场所,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告知详细求助途径。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求助方式和救助渠道知晓度,动员慈善组织、志愿者和热心群众提供救助线索,组织专业社工开展服务,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救助服务积极性。
民政部提出:2013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要以完善救助管理制度为主线,以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为重点,着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加快建立法规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部门配合有力、地区协作顺畅、管理服务规范的救助管理体制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权益。做好救助管理工作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作支撑,需要各部门相互支持配合,需要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民政部决定在2013年开展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
天津已经建立救助保护工作网络体系
天津不断完善并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流浪乞讨人员居无定所、生活无着、身处困境,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与帮扶。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是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摆脱困境的重要力量。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有利于及时发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天津建立救助体系,有利于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个性化、多元化、专业化的救助服务,提高救助服务成效。
从天津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目前,天津已经建立救助保护工作网络体系,在街(镇)、居(村)委员会、社区设立救助保护工作联络员,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和劝导流浪未成年人,告知并协助公安或民政部门将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各区(县)卫生部门建立流浪人员疾病救治绿色通道,指导定点医院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救治患病的流浪人员。各区(县)要建立群防群助工作网络,组织和动员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人员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对广大群众提供的流浪未成年人信息,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实行首接负责制,积极予以协调处置。
救助站对街头繁华地区和车站码头等地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向社会公布24小时热线电话,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志愿者队伍广泛宣传救助保护工作,倡导市民共同参与救助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