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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2012年10月,一则以“董洁工作室团队”名义在网上发表的声明,指责潘粤明“嗜赌”“欠债”,曾引起广泛关注。日前,潘粤明已将董洁经纪人任佳莺和上海某报社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要求任佳莺删除微博及相关网站内容,要求报社公开澄清事实,并要求二被告在网络和报纸等媒体上连续15天向其赔礼道歉。
潘粤明诉称,任佳莺以“董洁工作室团队”名义发布声明,称他故意散布关于董洁的传闻并横加指责,还对他使用谩骂性、侮辱性言语,这些言语对他造成了人格贬低和侮辱,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被多家网站转载、评论,对他本人造成恶劣影响。潘粤明称,“声明”发表次日,他即委托律师公开澄清,但上海某报社仍对任佳莺进行采访,并以“董洁指责潘粤明嗜赌、抢房、抹黑老婆”为标题整版报道,还增加了“霸占豪宅,不让儿子进门”等内容。此文发表后,又引起各大网站和报纸进行第二轮大范围的转载、评论,致使他的名誉进一步受损。目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