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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近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批复,南昌市编制了在140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南昌市域城镇职能结构划分,南昌市将规划1个中心城市、3个次中心城市和13个重点建制镇、30个一般建制镇。
规划区建设活动实施严格统一管理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是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建设活动实施严格统一的管理。
批复提出,南昌要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批复中提出,在《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140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65平方公里以内。
民和、向塘、龙津将成次中心城市
按照规划,南昌市域城镇职能结构划分上,将以中心城区、长堎片区、莲塘、望城、湾里、乐化和麻丘为范围建成一个中心城市。民和、向塘、龙津3个为次中心城市。另外,重点建制镇有13个;一般建制镇30个(见图)。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行绿色交通出行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综合交通系统。推行绿色交通出行。
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水系蓝线保护范围。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
保护好沙子岭、鄱阳湖、青山湖、象湖等山体和水体,加强赣江景观主轴线的保护和建设,突出河湖环绕的滨水城市风貌特色。
首席记者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