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担任业务员期间,将货物私自变卖后把50余万元据为己有。日前,宁河警方远赴新疆将该男子抓获。
2006年至2011年3月间,宁河县人李亮在天津市某工厂担任业务员。2010年7月,厂方在清查仓库时发现很多货物去向不明,经询问,李亮承认自己违背厂规私自将货物对外赊销,但拒绝归还货款,造成工厂损失50余万元。公安宁河分局接报警后对李亮进行抓捕,李亮逃跑,宁河警方对其上网追逃。2012年12月18日,民警获悉李亮在新疆乌鲁木齐出现,遂前往新疆,经过严密布控,将其抓获归案。
(文中涉案人员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