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共九章八十五条。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