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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对于转业干部、厦门警备区原副政委张美彪来说,是一个高兴的日子。一大早,他就来到厦门市监察局报到,开始了担任副局长后第一天的工作。
和张美彪一样,今年安排在厦门市的其他5名师职军转干部,也全部安排到市局副局长岗位。
“从部队师职岗位顺利转岗到地方局级岗位,得益于厦门市推行的阳光安置办法。”张美彪告诉记者,为避免军转安置暗箱操作,厦门市委市政府向所有军转干部作出“四个一”承诺:对在厦门安置的所有军转干部一视同仁,对军转干部在各部队建立的功绩一样认同,对安置岗位和程序一律公开,对军转干部上岗后的生活待遇一律透明。
走进军转安置办公室,记者看到,今年所有转业干部的综合考评得分情况一一张榜公布在列。厦门市按照军转干部的职级衔级、服役年限、立功受奖等情况,在全省率先实行“功绩量化排序”的“阳光安置”办法,对每名军转干部进行“排座次”。既看职务军龄的“基础分”,又看海岛、舰艇等艰苦环境工作的“岗位分”,为部队作出特殊贡献的立功受奖者给予加分,把当年度《军转干部功绩量化排序表》发到每一位军转干部手中。
厦门市在军转干部安置方面做出政策规定: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任现职满3年的正团职转业干部直接安排副处级领导岗位,实现了师职转业干部安排实职、正团职转业干部进党政机关、副团职转业干部进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目标。
“我在厦门既没有亲人,也没有什么‘关系’,对转业安置没敢抱多高的期望。”安置前,厦门市集美区人武部原副营职参谋戴伟一直心存忧虑。让他没想到的是,经过公开考核择岗,他如愿进了质量监督部门。
凭实绩说话,按素质选岗。“阳光安置”带来“阳光效应”,找关系托人情的少了,埋头学习提高素质的多了,军地双方对安置工作的满意度高了。厦门警备区原装备部部长刘传军按照量化积分的最后得分是146.90分,对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提供的指令性安置岗位,他依序选定了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岗位。刚刚走上新的岗位,刘传军感触地说:“得分多少,排名多少,量化表上一目了然。这样的阳光安置,让人心服口服。”
据悉,今年转业到厦门的119名团以上转业干部面对安置部门提供的138个岗位,仅用两个多小时便全部挑选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岗位。
在团职转业干部中量化积分排名第一的原驻厦门某预备役团政委王青选择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处长岗位工作,他感慨地告诉记者:“‘阳光安置’,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军转干部不用托关系、找门路,全凭积分多少‘竞争上岗’,真正体现了功绩不一样,安置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