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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在我国经营企业,必须先进行商事登记,否则就是“无照经营”,就要受到严重处罚。在经营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动,要做工商的变更登记,否则就是违法。即使停止经营,也要做工商登记,去注销自己的企业。每个企业登记之前要做名称预先核准,由此算来,一个企业从出生到消亡,至少要做三次以上的工商登记。
因此,创办一个新的企业,首先得给它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如同办理“户口”。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新办企业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并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例如卫生、环保、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营业执照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申请的、规定企业经营范围等内容的书面凭证。企业只有领取了营业执照,才算有了合法身份,才可以开展各项法定的经营业务。
作为商事登记活动产物之一,营业执照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建立商事信用的主要方式。各种类型的企业(公司)法律以及登记规则几乎将营业执照作为主体资格和营业能力的唯一标识。在我国,营业执照不仅是确立商业主体法律地位的合法依据,也是商业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证件和凭据,商业主体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所有的企业都要依法报税纳税。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连续运动的生生不息的过程: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国家对生产流通环节征收的税种统称流转税,对分配环节征收的税种统称所得税。这是最基本的两个税种。与企业和企业主有关的主要税种还有:消费税、进出口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