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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烧制1吨原木木炭需要约10倍的树木原木作为原料,为保护森林资源,我国明令禁止出口这类木炭。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却企图以伪报品名的方式向韩国走私270余吨原木木炭。烧制这些原木木炭,相当于烧掉了10亩已经生长了六七年的树林,严重损坏了国家和人民的生态环境利益。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天津海关捣毁该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2012年6月,天津海关缉私局侦查人员发现韩国人李某、许某和中国人郭某三人有在天津口岸伪报品名走私出口原木木炭至韩国的重大嫌疑,马上着手侦办。8月底,天津海关缉私部门得到进一步情报显示,李某等人已在我国采购了大批原木木炭准备走私出口,数量预计近300吨。在此情报基础上,海关办案人员通过贴近李某等人进行调查获得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将于9月17日将所订购的20000余箱木炭自河南运抵天津,集中存放于天津新港客运码头,申报后搭载“天仁”轮走私出口至韩国。
根据掌握的情况,天津海关缉私部门制定周密计划,瞅准时机,果断展开收网行动。9月20日晚至21日凌晨,多组办案人员在天津、深圳两地将李某、郭某、许某成功抓获。21日清晨,天津海关查验、缉私人员共同对在天津港码头截获的涉案货物执行掏箱查验,证实所装20000余件货物全部为我国禁止出口的原木木炭,根据相关证据,认定涉案货物重量共计270余吨。至此,这起原木木炭走私大案成功告破。
李某等人交代,原木木炭因为发热效率高、耐燃的特点,在韩国、日本等国家的烧烤餐饮行业很受欢迎,需求量也很大。他们正是看到这其中的“商机”才铤而走险,想通过伪报方式走私原木木炭出口大赚一笔。
据了解,天津海关打击涉及原木木炭的走私行为既是维护口岸正常、规范贸易秩序的要求,也是政府部门通过执法手段保护我国生态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的重要一环。海关总署今年开展的“国门之盾”行动,则将资源性产品走私列为“四个领域、八个重点”打击目标之一。记者韩蔓通讯员杨霖孙涓兰卓